中评社北京5月1日电/网评:立法制止食品浪费是标本兼治
作者:刘天放 来源:东方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4月29日新华网)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了重要指示,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而反食品浪费法通过,令人十分期待。这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呼声的体现。
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使其法治化才是根本。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中对食物浪费有一些原则性要求和规定,但显得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强制性也不足,这就给依法杜绝浪费造成了很多大困难。如果有更明确的法律条款,势必有利于依法惩处和问责浪费食物的行为,作用显然更大。
推进食品浪费治理,必须增强针对性,如此才能提升有效性。仅靠“倡导”属于“自律”范畴,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性,唯有法律才是更具刚性的“他律”,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可见,只有将制止食品浪费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避免“抓而不实”,达到长效治理视频浪费的目的。
据悉,反食品浪费法主要包括:完善食品浪费的定义;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相应费用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食品捐赠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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