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理财销售新规列明18条“禁令”
http://www.CRNTT.com   2021-06-04 11:46:16


 

  (八)由销售人员违规代替投资者签署销售业务相关文件,或者代替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理财产品购买等操作,代替投资者持有或安排他人代替投资者持有本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九)为理财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包括部分或全部承诺本金或收益保障;

  (十)利用或者承诺利用理财产品和理财产品销售业务进行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

  (十一)给予、收取或索要理财产品销售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

  (十二)恶意诋毁、贬低其他理财产品销售机构或者其他理财产品;

  (十三)截留、挪用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

  (十四)违法违规提供理财产品投资者相关信息;

  (十五)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开展销售业务,私自推介、销售未经本机构审批的理财产品,通过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提供未经本机构审批的理财产品销售相关文件和资料;

  (十六)未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时间发行理财产品,或者擅自变更理财产品的发行日期;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