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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促进法制定的台前幕后
http://www.CRNTT.com   2021-06-04 14:37:56


 
  千锤百炼

  2020年6月,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陈锡文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重点在促进,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不取代农业法等其他涉农法律,与其他涉农法律共同构成农业农村法律制度体系,在起草过程中注意处理好与现有涉农法律的衔接,同时也作出一些创新性规定。

  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到陕西调研,听取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多次就草案的有关问题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农村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与此同时,一审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我国拟立法保障乡村“五大振兴”的公共讨论频现。2020年8月,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通报,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里,共收到978名公众提出的1752条意见,另外收到群众来信52件。一些社会公众建议草案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高相关举措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等。

  2020年11月,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形成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一审后修改稿),农业农村部再次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细化、实化支持保护措施,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落地,遵循村庄发展规律,防止村庄规划、整治中搞“一刀切”等。

  202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等赴山东青岛、潍坊两地,就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人大、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同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第131全体会议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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