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医师法草案二审稿有了新修改
http://www.CRNTT.com   2021-06-08 10:25:21


  中评社北京6月8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医师法草案二审稿7日下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比于今年1月提请审议的草案一审稿,二审稿中医师多点执业规则、职称晋升优先考虑条件、针对“伤医”“医闹”问题强化执业安全保障等主要修改引人关注。

  2014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此后,我国允许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多执业范围注册。

  为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明确医师执业规则,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备案等手续。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强基层”始终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反映基层医师招不来、留不住,这是“强基层”中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此,医师法草案二审稿从细化职称晋升、加强培养培训等角度进行了更有针对性的修改。

  例如,为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推动更多更高水平执业医师为基层服务。医师法草案二审稿在职称晋升方面增加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