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深交所对东方日升实施纪律处分
http://www.CRNTT.com   2021-06-12 10:19:50


  中评社北京6月12日电/据中国证券网报道,6月11日,深交所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相关主体承诺不实、违规发行的行为,实施通报批评等“声誉罚”和暂不受理“资格罚”的纪律处分。

  对违规主体严肃追责

  前期,东方日升在启动再融资发行后,因业绩预亏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而终止发行并被撤销注册,尚属近年来首例,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据了解,监管部门在对东方日升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核查后发现,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承诺不实,二是“跨期发行”但未按要求报送文件及审慎评估。

  具体而言,发行人于2021年1月19日启动发行时,相关当事人均出具《承诺函》,明确承诺发行人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但1月29日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发行人扣非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发行条件,所作承诺不真实、不准确,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此外,发行人在跨年后、未出年报前启动发行,发行时点特殊,相关主体未按要求报送会后事项文件、审慎评估核查是否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即启动发行。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东方日升及董事长、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前述违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违规事实清晰,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依规应予严肃处理。深交所根据相关违规事实和规定,对违规主体严肃追责,坚决问责,并区分违规主体责任。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