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政府八月起分期向市民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分批发放是希望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刺激消费,带旺经济,但市民亦可灵活消费,一次过使用全数5000元消费券。若有商户合谋或透过诈骗手法将消费券套现,将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亦不排除会由执法部门跟进。而支付平台营办商亦有恒常监察,如发现有异常交易会跟进。
陈茂波昨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若市民选择八达通作为支付工具,消费券会分三期发放,首两期各2000元,用完后才获发最后一期1000元,最后1000元的消费券不会限制用途及时限。他强调,政府及八达通公司在技术上,有能力追查最后一期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但不希望施加复杂的条款,为市民带来麻烦。
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表示,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广阔,即使八达通最后一期1000元的消费券不设限制,相信大部分市民仍然会用于本地消费,亦没有太大的诱因去套现。
倘退货不会退回现金
王学玲又称,为防有人故意利用退货条款而将消费券套现,市民若需退货,一般情况下会退回消费券,而非现金;若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即将届满,市民会获发一张特设的消费券,使用期限只有一个月。
八达通公司表示,政府方面会有监察机制防止消费券套现,而公司内部亦有相应监察机制。至于第三期的1000元,相信八达通有足够广的使用空间,大部分市民不会选择套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