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把家风建设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严格执纪问责
“守良不守良”,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收受贿赂高达人民币1.79亿余元,作为反面典型一时“名声大噪”。
复盘他的犯罪事实,一个细节引人深思。
2017年冬天的一个晚上,高守良的大女儿在其安排下,与不法商人当街接头,收下满满3个行李箱的现金,受贿金额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
而这只是序幕。
之后,高守良又要求对方以转账的方式,将3000万元人民币转到由他实际控制的某公司。这笔转账就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两天。
“事事想回报,认为自己从合作伙伴那里拿些好处、占点便宜,他们没吃亏,自己也心安理得。”高守良这样剖析自己的犯罪心理。
理想信念动摇,权力观、地位观、金钱观变异,高守良不仅自己在贪腐路上越走越远,还亲手将子女培养成“非法牟利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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