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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泊官地 申诉署主动调查
http://www.CRNTT.com   2021-06-23 12:11:58


  中评社北京6月23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俗称“僵尸车”的弃置车辆踪影遍布全港,衍生不少交通及卫生问题。《大公报》今年初曾对此作专题报道,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公布,就运输署及地政总署在打击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措施成效,主动展开调查;地政总署及运输署均表示,会全力配合申诉专员公署的调查。有议员指由2007年至今对“僵尸车”竟然零检控,十分离谱,呼吁有关当局正视问题。

  申诉专员赵慧贤昨日(22日)表示,弃置车辆的问题在全港多区都有出现,而且持续多年未见改善,令人怀疑现时政府部门的策略和措施是否足够和有效。因此申诉专员公署会就运输署及地政总署,在处理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措施成效,主动展开调查,审研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问题,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审计署曾倡修例惩罚车主

  翻查资料,审计署在2000年的第34号报告书中指出,本港欠缺规定登记车主须负责妥善处置其废弃车辆的法例,并建议当局考虑修订现行法例,惩罚没有妥善处置废弃车辆的不负责任车主。

  地政署及运输署:全力配合调查

  申诉专员公署初步查讯得悉,若公共道路上的弃置车辆造成危险或阻碍交通,警务处现时会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处理;至于其他在政府土地上不涉及危险或造成交通阻塞的弃置车辆,则由地政总署或运输署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在涉事车辆上张贴通告,要求占用人在限期前将车辆移走,否则政府当局会将车辆移走及充公,并考虑检控相关占用人。然而,自2007年至今未有成功检控的案例。

  对于在政府土地弃置车辆的个案,即使地政总署能取得最后登记车主的资料,亦往往难以追查占用人的身份,以及掌握足够证据作出检控;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并于今年7月22日或之前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地政总署及运输署发言人均表示,会全力配合申诉专员公署的调查。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批评,当局自2007年没有一宗就“僵尸车”检控的个案,情况离谱,相关政府部门又互卸责,令乱象继续存在,他认为要解决“僵尸车”可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的“公众地方造成阻碍”进行处理,简易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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