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侯鼎党纪、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
3.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邓加忠党纪、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
4.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王秋红党纪、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
5.对云南省环境科学院原高级工程师田军(已退休)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
(三)对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立案、停职检查
给予玉溪技师学院党委书记,时任通海县委书记、杞麓湖县级湖长卢维江同志党纪政务立案、停职检查。
(四)对1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责任人并案处理
给予玉溪市委原书记、市级总河长罗应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其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存在问题并案处理。
(五)对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职务调整
1.给予通海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时任通海县副县长常伟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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