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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双向交流三十年 践行者吁珍惜
http://www.CRNTT.com   2021-08-12 00:13:05


1992年9月5日,应台湾海基会邀请,由大陆17家新闻机构18位记者组成的首个大陆记者团赴台参访,周建闽是成员之一。此为18位记者合影。(图片由大陆记者团成员林双川提供)
 
  周建闽表示:30年过去了,老一代新闻人大多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而归去。当年积极促进两岸新闻双向交流的前辈们如台湾新闻学会的楚崧秋会长,中国时报发行人余纪忠、联合报发行人王惕吾;以及我们十八位大陆记者参访团长翟象乾、副团长柏亢宾及团员杨远虎等也已仙逝。白驹过隙,时不我待。作为一名两岸新闻媒体的老兵,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三十年的践行者和见证人,我要在此呼吁两岸的新闻机构和媒体人,越是在两岸关系困难和严峻的时刻,越要秉持我们的新闻专业操守,如星云大师所言:做好事,说好话,存好心。绝不做损害两岸民众友情亲情的事,绝不说破坏两岸民众感情的话。

  周建闽强调:两岸主流媒体应大力提倡三要三不要原则:要维护中华团结,不要鼓吹分裂;要宣扬和平发展,不要倡导零和互斗;要抵御和消除意识形态的政治病毒,不要散布仇恨,互相伤害。能做到这几点,就能在两岸形成一个和平、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两岸关系就能冲破迷雾,走向共议统一、共同复兴的光明未来。

  庄仲希对中评社记者说:自1991年我们入岛后,两岸许多具体事务的谈判和交流就开始了。1993年两岸两会签署《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定》,对两岸法律交往起到实质性作用。两岸关于民事方面的事务,只要经过台湾海基会认证,大陆各省的公证人协会接收后就可以直接使用。我之前在香港的工作,就涉及到很多台湾同胞要在香港投资或有台湾财产,需要台湾作出相关证明后送往大陆的案例,就是通过该协议进行。这项协定不仅可以处理两岸事务,在香港的台胞同样可以使用这个管道。2009年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其中包括两岸民事审判的执行、取证,仲裁的执行,刑事罪犯的遣送等。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相关规定,表示认可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判决,进一步落实2009年的协议,确保两岸民众的权益。另外,福建省“海峡法学论坛”已成功举办十九届,两岸的检察官、法律相关人士都在此论坛上进行业务交流和讨论。可以看到,从法律从业者到最高人民法院,都在非常用心的在实务方面组织、推动法律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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