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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悉尼一家中餐厅的华人厨师周奶奶为顾客准备粽子(图片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7月23日电/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海外侨胞,重视侨务工作,把“考虑和制订有关华侨的各种政策,作为国家总的政策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世界格局演变、海外侨情特点与变化,党和国家把侨务工作与国内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及对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初步确定了我国开展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奠定了侨务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政策基础。
首先,党和国家高度评价海外侨胞对中国革命的贡献。充分肯定他们对新中国的热爱与感情,将海外侨胞与国内各阶层人民一道,视为“极其广泛的全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保护华侨的利益,扶助回国华侨”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在新政协中,陈嘉庚、司徒美堂、蚁美厚等6名华侨代表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在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这一规定成为制定所有侨务政策的法律依据。
其次,设立了侨务工作机构。为了体现华侨的地位,保障中国侨务工作的有效开展,1949年9月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设华侨事务委员会,主持保护侨益的国家行政工作,后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1956年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著名侨领陈嘉庚当选为主席,在加强与海外侨胞联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侨务机构的不断完善,为制定和执行侨务政策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第三,确立了国内和国外侨务工作方针。从工作内容和对象划分,新中国的侨务工作大致可以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
从国内来看,主要包括:根据侨乡特点制定适宜政策,推进侨乡土改;发动和组织侨眷、归侨参加生产和各项建设;贯彻过去服务侨胞、侨眷,便利侨汇的既定方针;协助华侨回国投资;救济归国难侨;组织侨眷、归侨的教育工作;安排回国升学华侨学生;大力开展归侨、侨眷宣传教育工作等。
从国外来看,主要包括:开展华侨爱国大团结工作,团结一切爱国侨胞,组织华侨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正当权益,反对歧视、迫害华侨;开展华侨文化教育工作,发扬华侨兴学办报的传统,广泛介绍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建设的伟大成就。这一时期侨务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与有关国家协商解决“双重国籍问题”。为消除新兴民族独立国家的疑虑、打破帝国主义制造的华侨是“第五纵队”的谣言、促进海外侨胞的长期生存与发展,我国政府鼓励华侨自愿选择当地国籍,成为所在国家公民;要求华侨要遵守所在国家法律,不得参加当地政治活动等。此后,海外华侨社会逐步转变为华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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