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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体系,应能够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
中评社北京8月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这一表述确定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目标方向,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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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发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知识中心副研究员李苍舒文章表示,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主要目标是更加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既是金融的天职,也是二者共生共荣的内在要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金融体系是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前提。在新发展阶段,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重点是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这就要求建立更高层级的现代金融体系,亦即《纲要》提出的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具备一些基本特征:一是具有高度市场适应性和环境适应性,能充分满足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能够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态势;二是具有充分的国际性和开放性,能契合现代经济的发展水平,适应国际金融市场规则,满足不同交易方式和市场规模的要求;三是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资本市场充满活力,银行体系效率高,有高质量的金融运行和组织体系;四是管控机制科学,有较强的防御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纠错能力,能助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五是具有普惠性,能够广泛服务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和制造业,能让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群体以可接受、可负担的成本得到有效、适当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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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应能够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应紧密围绕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这一根本目的,这既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一切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强化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需要以稳定币值、促进就业为目标,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以现代化的货币管理手段保持货币供应量与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为经济发展提供总量适度的货币支持。需要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提升传导效率,化解传导过程中的体制性和机制性梗阻,保持货币政策松紧适度。需要优化银行业信贷结构,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引导资本市场发挥财富管理和风险配置的功能,更加合理地配置金融资源,加大对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发展的支撑。需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和金融领域跨周期政策顶层设计,坚决防止金融业脱离实体经济、防止金融机构“以钱生钱”的自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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