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何失守
记者调查发现,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评审中,在甲方即地方党委政府、乙方即工程承建方之间,专家扮演着独立第三方的角色,但由于权力干扰、利益诱惑、人情绑架,个别专家往往会自甘堕落,不惜为“问题项目”背书,沦为造假工程的帮凶。
——权力干扰。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在召开专家评审会前,往往会和专家讲一通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某某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很重要,某某项目会提高当地的产业完整度等,希望专家支持。有的地方主要领导引进某项目后,会直接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想办法必须通过环评,甚至以“环评过不了就换人”要挟。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便只能央求专家高抬贵手审批通过。专家们在明知项目存在瑕疵和问题的情况下,出于“帮助”“补台”的心态,往往会给予项目肯定性评价。地方党委政府得到专家的“科学论证”意见后,更加坚定了上马“问题工程”的决心。一位专家说:“当专家最为难的就是,内心明知道项目的环评有硬伤过不了,但上级领导要求必须过。”
云南省纪委监委查明,时任玉溪市副市长贺彬一手主导策划了杞麓湖柔性围隔这一样子工程,并从中获利。他利用职务便利、专业背景、学术资源,笼络专家为该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带偏了专家。
——利益诱惑。有的专家和官员、企业老板走得很近,并不避嫌,这就很难在评审中做到客观、公正、独立。有的专家自己开办环评公司,不少业务都是来自县区生态环境局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尤其需要维护与县区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的关系。为了能够不断接到环评业务,他们往往会放低专业要求,给“问题项目”大开方便之门。
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专家参加各类项目评审会,可以领取几百元、上千元不等的评审费,作为劳务报酬,但承接项目建设的企业不能向专家支付劳务报酬费用。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往往会把项目评审费摊派给企业,一些企业支付的金额有时高达万元。一些专家热衷参加项目评审会,也是专为拿“出场费”。
——人情绑架。记者了解到,专家彼此多相熟,评审往往是相互帮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专家都有各自的小圈子,或同学关系,或师生关系,或同事关系。某专家这次接到“订单”要开展项目评审,会邀请自己较熟悉的人,这样比较“好通过”,下次别人邀请自己参加评审,也会还上这个人情。一般情况下,如果项目方案很完善、具体、论证很充分,专家会一致给出“通过”的意见;如果项目可行,但还需要完善的,即使有问题,也会给出“原则同意通过”的意见,评审会之后由召集会议的人自己修改;除非项目非常糟糕,没有可行性,才会给出“不予通过”的意见,但这种情况很少。如果专家提出的建议较多,或者不予通过,就会被专家组其他专家认为不合群,会被“踢出群”,以后基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行业评审。
几名专家在参与杞麓湖污染治理项目论证、评审的时候,都发现了问题并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最后出于人情等方面考虑,还是签下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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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云南省已对玉溪市委、市政府等6个责任单位,玉溪市委原书记罗应光等2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杞麓湖污染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破解环保领域“官商学勾结”现象,还需要强化监管,综合施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