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可以是一个状态或结果,也可以是一个过程或行为。作为一种状态或结果,共同富裕意味着全体人民都过上富裕美好的生活,是全社会所有人的整体富裕。共同富裕,与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反义”,与平均主义的“均富”不“同义”。共同富裕所描述的不是少数人富裕、贫富差距巨大的状态,也不是平均主义的同等富裕、一样富裕的情况。作为一个过程或者行为,共同富裕意味共同致富和共同发展,全体人民都有追求发展、勤劳致富的共同权利和机会,通过共同努力和共同奋斗的过程,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也不是没有差别的同步富裕,可以一部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动后富。
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作为一种状态或结果,体现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作为一个过程或行为,体现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从目标要求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要求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目标,一方面是要实现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发达状态,即“富裕”,另一方面是要让现代化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满足全体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即“共同”。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目标要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的初心使命,也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衡量标准。从实现路径看,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形成人人参与发展过程、人人享有发展成果的公平普惠的环境条件和制度体系,动态把握发展生产力与消除两极分化两方面的现代化战略任务,形成既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又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现代化政策体系。
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文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开创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步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要求,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因此,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任务。要实现这个任务,必须把握好以下两方面的政策思路。
一方面,保持经济增速处于合理区间,实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经济增长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保证“富裕”。中国现在是中等收入国家,要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创新驱动保证经济增长处于合理区间,才能不断提升“富裕”水平、增强持续做大“蛋糕”的能力。基于现代化规律,一个经济体到工业化后期和后工业化阶段,经济潜在增速便开始下降。根据人口预测模型、资本存量估算、全要素生产率计算等测算结果,中国经济增长还有足够潜力,有能力到2035年人均GDP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也要看到,这一发展潜力的基础还有待加强。为此,在新发展阶段,既要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有效协同,以实现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又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实施高水平开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高水平自立自强能力,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不断提升经济潜在增长率。
另一方面,以完善分配格局为重要抓手,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推动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深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具体到分配领域,需要关注以下内容: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份额,继续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深化分配体制改革,一次分配注重经济增长的包容性和协调性,二次分配聚焦公平公正,三次分配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高社会流动性,逐步提升全体人民收入水平、财富存量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着扩大。完善分配格局不仅会直接促进共同富裕有实质进展,也会促进以居民消费为主体的内需格局的形成,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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