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2日电/网评:“花大钱买小屋” 还要“乱摊”多久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何勇海
千挑万选终于看中一套98平方米的三居室,可公摊面积却占近24平方米——这让购房者东华很烦闷。前不久青岛某楼盘因超高的公摊面积引发热议:“原来122平方米的房子,经验房师测量,实际使用面积只有62平方米左右”“公摊面积由说好的31%变成46%,占了建筑面积近一半,主卧甚至放不下1.8米的床”……记者采访了多地多个售楼处发现,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多源于其背后存在的各种乱象,比如未提前对购房者进行公示、计算方式不公开透明等。
近年来,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居高不下,投诉与官司屡有发生。争议主要集中在,一是公摊名目繁多且不合理,既包括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还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甚至包括户与户之间的隔墙等。据报道,有些公摊区域还会重复公摊,比如开发商先将地下停车位等设施纳入公摊,由全体业主埋单,而后又将这些设施再次卖给业主。二是公摊面积太大,信息却不透明,计算方式不太明确,业主又无法测量,常常充满猫腻,导致业主的负担增加,“花大钱买小屋”,却只能吃哑巴亏。还要长期多多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居住成本。三是公摊面积竟与房屋面积一起按照精装修标准交易。
乱象之下,长期以来,关于该不该取消公摊面积计入房价的讨论甚嚣尘上。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住宅交易仍以建筑面积计价,仅有重庆等极少数地区的新房以套内面积计价,对于物业费、取暖费等仍是按照总建筑面积收取。以套内面积计价,虽然单价会提高,以保持总价相对固定,比如建筑面积单价若是1.3万元,套内面积单价则可能是1.5万元,但对购房者来说,能实现“所见即所得”,明明白白地消费,能最大限度减少住宅交易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不过,要在全国层面取消公摊计入房价的做法,难度较大。入户大堂、电梯井等公共空间在物理上不可能取消,正如网友所说,“没有公摊面积,那就没电梯、楼梯、走廊,业主连家都回不了……“如果业主不公摊面积,那业主每次回家可能都得给路费、电梯费,小区花园可能也被开发商出租做菜场了”。更多购房者则担心,房价不计公摊是在大动开发商的奶酪,它们对公摊部分的重视程度就会下降,小区环境、房屋整体建设质量也可能受影响。再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公摊不计入房价,开发商总会以提高套内单价,让房价再度上涨。如此,购房者虽可明明白白消费,却难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