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依法管理
2018年3月21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
在这一海内外称为“全面变革、深刻重构”的重大改革中,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目的正是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统筹统战和宗教等部门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一改革,正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和党建述职,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宗教工作的格局。
与此同时,我国基层宗教工作逐步夯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明确基层党组织宗教工作职责,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力量配备和培训,探索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做到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有力加强。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对于宗教工作大局意义重大。
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举措,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辟“宗教工作”一章;制定或新修改的相关法律对宗教事务作出规定;国务院修订出台《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一系列配套规章;20余个省区市完成地方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或制定工作。
——宗教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问题;依法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推动宗教组织及其活动规范化,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形成依法管理、社会管理、自我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格局。
——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