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技术层面看,只要能更好管理平台对用户的信息数据采集,防止滥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合理的算法推荐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所谓“大数据杀熟”、价格歧视、信息茧房之类的问题,皆由此平台管理不力而起,也必将随之而灭。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加速完善落实,为个人信息开发利用设置了“红绿灯”,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治理力度。
从实际操作看,网络平台要担负起在算法运行中的全流程主体责任。一方面,要主动作为,既要公示算法运作机制,还要提供删除或关闭的选项,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让用户决定是否采用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算法推荐;另一方面,要有所不为,平台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加强算法治理,监管还要从审查、备案等环节增强穿透力,加强事前监管、系统监管。同时,监管也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审慎性,尊重市场规律,避免过度干预、一刀切等。
与其他技术工具一样,算法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一技术被用歪。优化算法推荐服务机制,建章立制、科学治理,就是要解决技术发展带来的“后顾之忧”。加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可管可控,更要以规范为引导,让算法推荐更公平公正,提供高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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