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4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1月13日,禹州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因疫情防控不力致2名学生感染,禹州市卫健委主任等11人被处分。
通报指出,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封控措施不力,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检查不实不细,应急处置浮于表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新冠疫情形势研判不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实,信息传导衔接不畅,履行行业监督职责不到位,导致2名学生感染新冠肺炎。
1月13日,禹州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市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军辉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停职检查;市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李建功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市高级中学副校长刘长定、周宏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刘艺诫勉谈话;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崔劳资诫勉谈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师德鸿诫勉谈话;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凡诫勉谈话;责令市人民医院给予郝帅源政务警告处分;市执纪监督第三组组长张高勇(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副组长连晓轩(市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