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4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党中央要求,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好《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
党中央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制定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要求,是更好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是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学深学懂、抓紧抓好。
二、全面学习掌握《条例》的内容
《条例》对纪委的职能定位、工作原则、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等不同层级,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必须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阐释解读,推动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