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秉枢。(照片:中时新闻网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月14日电/民进党“立委”高嘉瑜男友林秉枢涉施暴、散布性爱影片等,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从去年12月2日起羁押禁见2个月,林秉枢声请交保去年12年29日遭新北地方法院驳回,林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提供错的云端装置密码给检察官等,有灭证可能及再犯之虞,14日驳回抗告,不得再抗告。
媒体报道,林秉枢涉及伤害高嘉瑜等案,经新北检以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勾串证人或湮灭证据之虞,且有反覆实施恐吓危害安全罪之虞声请羁押禁见;新北地院裁定从去年12月2日起羁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
林秉枢透过辩护人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新北地院法官征询检察官意见并核阅卷宗,认为依目前侦查进度,没有其它强制处分可以代替羁押,去年12月29日驳回林秉枢声请;林秉枢不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高院14日裁定指出,林男概括承认伤害行为,但有语多保留、避重就轻之情形,是其具体犯罪事实仍有待检察官调查厘清,他提供密码同意检察官登入其云端装置,经测试呈现错误讯息,他持有的电磁纪录有相当理由可认仍然存在。
高院表示,林男曾以恐吓言词或公开私人不堪情事、诉诸媒体,企图影响高嘉瑜,而有隐匿事实真相之动机及行为,若命他具保在外,实有肇致相关证据难以保全之危险。
高院考量林男从2015年起常因细故动怒,屡以取人性命之言词或持刀、砸物等举动,恐吓至亲密友,其前因恐吓案件,去年10月14日经法院判处罪刑,并为缓刑宣告确定,旋即再犯本案,其经历侦审程序与刑之宣告仍未能自律。
高院认为,林男在自称精神病症及家庭重大变故交互影响下,难期他能自我节制,确有事实足认他有反覆实施恐吓危害安全罪之倾向,林男仍有羁押之必要,驳回具保停止羁押之声请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