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所得必须追缴到位。”那段时间,罗功新带领专案组同志克服疫情影响,放弃节假日休息,辗转北京、上海等多地,向20余家供货单位收集有关该行贿人违法所得的关键证据。
专案组在对数万笔密密麻麻的交易往来进行逐项比对梳理后,最终查明该行贿人销售冠脉耗材的金额、成本和利润,由此确认了其违法所得。经过法院判决,最终成功追缴行贿人犯罪违法所得7800万元。
2020年11月,罗功新受命查办江阴市原常务副市长费某受贿案。通过外围调查,专案组发现费某妻子曾给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账100万元,3年后收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账的1250万元。
对于这笔1250万元的转账,费某一口咬定是其妻子投资的合法收益。究竟是投资收益还是投资型受贿?这是案件定性的关键,也是迫切需要专案组查清楚的问题。
“老板为什么会给费某妻子投资机会?”
“投资回报为何如此之高?”
“费某有没有利用担任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老板谋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