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注重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全省共问责党组织400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5745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省为657名干部容错纠错,为145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1.9万名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371个。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组织开展省委第九、第十两轮巡视,对6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对4个省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共发现问题1900个;对全省供销系统开展巡视巡察,对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共发现问题6500个,实现十一届省委巡视全覆盖。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梳理311项重点问题向省直主管部门、监督机关“双移交”,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深入贯彻中央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市、县两级巡察党组织8869个,发现和推动解决各类问题14.47万个,完成本届任期内全覆盖。对供销、法院、公安等行业系统以及涉粮问题开展上下联动巡视巡察,分类指导省直部门、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做好巡察工作,用好巡视巡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制定5年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选取7个县(市、区)开展“一县一监督清单”试点,将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拓展到23个县(市、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125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