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染史人员是指曾确诊患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在未接种疫苗的情况下,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有感染史人员如确需赴华,请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地医院出具的肺部CT或X光线检查结果正常的诊断证明,时限在登机前15天以上30天以内。
2、治愈后由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时限在登机前15天以上。
五、注意事项
(一)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后须观察至少14天才可出行,接种未满14天的,使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对2剂和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者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均视为未接种人员。上述人员完成相应剂次补种后(一天内接种2剂者应补种1剂灭活疫苗),方可视为已接种人员。
(三)请拟赴华人员仔细阅读上述通知,防止因未按照要求完成隔离、检测、上传有关材料或未仔细核对所填报信息等延误行程。使馆审发健康码时将视情联系申请人核实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交材料进行验证,请务必如实填报所有信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