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5日电/近日,关于“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的讨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人对这一数据持乐观态度,也有人表示忧虑。理解两亿灵活就业人员带来的新命题,需要从灵活就业产生的原因、发挥的作用等角度深入分析,特别是要及时做好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近年来,灵活就业岗位大幅增加,除了与劳动者就业观念转变等因素有关,更得益于互联网技术进步。尤其是在移动互联和移动支付技术的推动下,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孕育出大量新就业形态职业,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即时配送员、网络主播等。这些新就业形态职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去雇主化、平台化特征,岗位进出相对宽松,工作时间比较灵活,契合了一部分求职者的实际需要。
基于此,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为特征的相关岗位,迅速吸纳了大量就业人群,并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灵活就业模式下,企业也有了创新商业模式的更多选择。
尽管如此,也要看到灵活就业群体还面临着收入不大稳定、劳动权益保护有待完善、发展前景不够明朗等困境,存在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社保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等问题。
更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势在必行。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指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划。相关部门也多次发布有关指导意见,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作出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要求。对此,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举措,在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规范平台企业用工、依法治理新业态领域劳动纠纷等方面,尤其是就灵活就业人员非常关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内容,尽快制定符合灵活就业实际情况的可行方案。
社会对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的关注,再一次凸显了兼顾就业数量和质量的重要性。2022年,国际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肆虐,给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发展带来挑战,特别是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首次突破1000万人,稳就业面临不小压力。在这种形势下,需要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在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更好保障包括灵活就业在内的各就业类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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