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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社厅公开答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http://www.CRNTT.com   2022-02-19 05:19:25


  中评社北京2月19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天下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官方网站上公开答覆解读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后,许多网友电话咨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

  关于政策开始实施的时间和背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覆说,2015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两个文件,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政策规定,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2018年,浙江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

  2015年出台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建立创业担保基金代偿这一容错机制,减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创业的负担和顾虑,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解决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想创业没有钱、想提升创业能力没人帮、创业失败没人管等问题。

  关于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是哪些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依据政策规定,所有在浙江初次创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专)、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持证残疾人等5类人员可申请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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