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为深入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制作了《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调查问卷》,发放“问卷星链接”开展调查。值得注意的是,问卷提出“假设政府每个月给生二孩/三孩补贴1000元(自出生后至3岁),您是否愿意生育二孩/三孩?”照此推算,3岁以下婴幼儿的育儿成本,至少在每月千元左右,甚至更高。
综上所述,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条款增设其中,具有现实迫切性。
有人认为,比起税收优惠,发现金补贴更实惠。近年来,四川攀枝花、甘肃临泽等地区有过先行先试。不过,领取补贴要求有当地户籍,如果地点切换到人口大省,地方财政显然很难如此“大手笔”。与之对比,税收调整更具普惠性,也能“零门槛”惠及全国婚育家庭。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释放政策红利给家庭兜底。众所周知,个税不仅用于调节收入分配,也肩负着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进入“三孩”时代,激活生育意愿,税收政策理应作出积极回应,让民众从生育中感受到实惠。
希望有关方面调研落实,呼应现实关切,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打补丁”。针对不同家庭架构设置不同减税比例、对多子女家庭给予优惠、对单亲家庭给予倾斜,方能切实保障税负公平,真正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合力破解“生不起、养不起”难题。
来源:光明网 作者:白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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