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原因,权力过度集中成为窝案滋生土壤。粮站负责人握有实权,在部分地方粮食安全管理体制不畅的情况下,基层“一把手”权限过大且违法成本过低,容易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把其他工作人员也带上违纪违法的歧路。
从贪腐手段来看,涉案人员为了逃避监管无所不用其极,使用各种“障眼法”挖空心思、变着法子敛财。
在安丰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石集分公司集体腐败案中,“障眼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套取政策性粮食资金,江利等人在收购政策性粮食过程中,违规以他人名义,采取来回过磅、重复称重、虚报收粮等方式套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二是截留装卸工上车费用,在粮食出仓时,石集分公司以3.5元/吨的标准截留公司装卸工上车费,共计截留6万余元;三是偷卖仓库溢余稻谷,江利等人在收购粮食期间接受售粮户贿赂,在收粮过程中少折斤,少扣水分、杂质。
这些“障眼法”之所以奏效,一方面是部分基层粮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对于金钱的贪念使得其铤而走险。另一方面,部分粮食主管监管单位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体制乏力、工作作风漂浮等情况,导致监管形同虚设、“靠粮吃粮”问题泛滥。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对进一步惩治涉粮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部署。
后墙稳固,才能震慑常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涉粮腐败和不正之风从严从重处理,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去年以来,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近年各类有关问题线索和案件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并通过督促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深挖细查涉粮腐败问题线索。专项整治以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线索1489条,立案399件。
专项整治重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要坚持把严惩腐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