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巡察反馈辅具发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细化完善了《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发放制度》,明确入库手续和领取流程,压实专人专责,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近日,四川省剑阁县残联康复股股长向县委巡察组、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巡察整改情况。
这是该县推进巡察“质效评估”,现场开展评估打分的一个缩影。
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反弹回潮、效果不显等问题,剑阁县委制定出台《剑阁县巡察工作质效综合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和整改评估检查。
具体操作中,县纪委监委12个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6个片区纪检组,会同县委巡察办、巡察组人员共编为9个组,对十二届县委以来91个被巡察党组织逐条逐项现场核实“量化打分”。
如何“量化打分”确保评估质量?根据《质效评估办法》,评估组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要求等维度,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成效、建章立制、档案规范等6个方面20项指标制作《质效评分表》,让评估定性指标量化、抽象任务具体化,一目了然、便于操作。
“在评估中,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紧盯巡察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时限、措施等要素,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全方位扫描整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剑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表示。
杜绝“一评而过”,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系统汇总梳理得分情况,对评分较低的单位,建立《问题销号台账》并通报批评,跟踪督办再整改,对整改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追责问责。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同步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发挥评估综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