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9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备受父母期待的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于2022年3月28日出台。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专项扣除是一项个税减税政策,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父母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来减少个税税基,从而减轻他们的个税负担。目前中国已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养老、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