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针对性使用政策工具
总的来看,2022年稳就业任务依然艰巨,稳定劳动力市场的主要政策举措应该围绕疫情冲击产生的持续影响,有针对性地使用稳就业政策工具。
一方面,要加强就业形势的跟踪研判。要实现“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的工作目标,不仅要关注总体失业率水平的变化,也需要及时分析研判失业构成的变化。只有把握好周期性失业和自然失业的比例关系变化,才能使稳就业的政策更具针对性。
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稳增长政策对于维持劳动力市场稳定的重要作用。由于疫情对就业总量和结构的影响交织出现,对宏观调控政策和稳就业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对此,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保障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政策精度,扩大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范围,研究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措施;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靠前发力,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这些都将有利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还强调,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包括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等。对一些灵活就业集中的行业而言,要适当运用宏观政策工具,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恢复活力,从而实现稳就业、保就业的目标。还要看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需要不断完善经常化的稳就业工作机制。考虑到当前疫情发生的特点,可考虑充分发挥保险互助的优势,对受疫情影响而临时终止经济活动的小微企业予以补偿,使其得以渡过难关,在疫情后迅速恢复经济活动,维持就业稳定。
就业,一头连着经济大势,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和疫情防控仍然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就业形势面临一定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要继续把促进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找准当前稳就业重点精准发力,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