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优化货车通行管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各地要直接放行,不允许再“层层加码”,规定有效期内不能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会同工信部门建立和完善货车司机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对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穿行,或停留不超过4小时的货车司机,不允许赋码“带星”。
五是加快推广使用统一互认的通行证。对重点物资通行证发放情况、通行情况实行调度,督促各地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程序,落实统一标准样式要求,推进网上办理、即接即办,确保足量发放,做到全国互认。
六是切实加强重点服务保障。加强值班值守,实行一事一协调,及时协调解决货车通行问题;落实滞留司机常态化服务要求,保障滞留司机基本生活;以上海及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生产生活资料,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链供应链为服务保障重点,打通主动脉、畅通微循环,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
七是接诉即办、抓好个案协调。用好信息公开透明这个有力工具,有效引导预期;充分发挥12328热线作用,建立举报制度,指导各地根据需要调配好人员力量,采取24小时专人值守方式,对实名反映的具体问题,第一时间追踪解决。
八是着力减轻物流企业和人员负担。会同各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用足用好中小企业助企纾困、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保障货车司机工作生活条件,通过担保贷款、延期还贷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鼓励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指导经营困难的货运企业,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做好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的对接服务。
九是严防疫情传播风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疫情严重地区在物流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非接触式”物资中转场地,对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互不接触;指导疫情不严重的地区预设相关方案,确保一旦需要随时启用。同时指导各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严格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做好一线人员防护、载运工具消杀、场站环境清洁等工作,坚决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十是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守土有责,迅速果断处置。对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发情况,做实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良好舆论环境。每日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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