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特别是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面向“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在防灾减灾、先进制造、信息通信、农业、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加强联合研究。
四是深度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创新对话,增强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规则制定的实力和能力,提高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科学技术具有世界性、时代性,国际科技合作是大趋势。面向未来,我国要坚持做好全球开放合作的倡导者、科技治理的参与者、创新发展的贡献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科技创新高水平开放合作不断推动经济全球化,完善全球科技治理,增进人类福祉。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傅晋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