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第76届联合国大会26日通过决议,规定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联大将自动召开正式会议,所有联合国成员都可以对行使否决权的行动进行审查和评论。
这是否意味着,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今后使用一票否决权将受到限制?联合国大会又为何要对此进行限制?联合国问题专家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均认为,这一新决议并不构成实质性法律效力,更多是道义上的压力。
决议通过:五常一票否决权将受限?
4月26日这项不经表决通过的决议规定,当安理会一个或多个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联大主席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大正式会议,就投否决权所涉问题进行辩论,除非联大正就相同问题举行紧急特别会议。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和法国)在非程序事项表决时可以行使否决权,非程序事项决议需要5个常任理事国均不否决方可通过。
对此,美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理查德·米尔斯表示,美方对赋予五常成员的否决权遭到滥用深表关切。“特别是,我们对俄罗斯在过去十年滥用否决权的模式感到格外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