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7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记者敖敏辉广州报道:《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明确将“生育登记证明”(与二孩政策出台之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准生证功能类似)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明确生育子女毋须再审批。广东省卫健委5日解读表示,生育登记凭证不作为生育行为是否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依据,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办法》在保留以往经验做法基础上,作了拓展。一是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二是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本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三是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不管是三孩以内还是三孩以上,均可办理生育登记;四是不限定办理的地点,不管是户籍地还是现居住地,均可办理登记。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说,取消生育再审批,就是取消生育名额限制。实际上相当于取消了生育三孩以上的限制。“国家并没有出台明确放开三孩以上的政策,地方政府出台政策不能与国家政策冲突。取消生育再审批,既符合国家政策,又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生育服务,最终将生育自主权赋予个人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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