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9日电/据央视新闻报道,北京卫生监督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指引(第四版)发布。全文如下:
本指引适用于指导和规范社区(村)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
一、居家隔离观察基本条件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村)医务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一)硬件设施评估
1.居住场所配有可独立使用的厨房、卫生间。
2.厨房的排烟设施应配有止回阀或通过管道直接排向室外。
3.厨房洗涤盆等器具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紧密连接,如采用插入式连接,应做密封处理。
4.卫生间的排风管应设置止回阀或具备开窗通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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