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不断优化技术规范。先后制定两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操作规程,对技术人员、标本单采、标本混采、标本管理、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等全流程作出具体规定。创新开展5合1、10合1、20合1混采检测技术,先后更新了三版人群核酸筛查组织实施指南。
四是重点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制定并落实《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定期公布验收合格的机构名单;对出现假阴性、假阳性,甚至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加大核酸检测质量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好“飞行检查”、定期抽检、公布合格实验室名单等多种方式,持续提高核酸检测质量,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