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阶段我国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增长迅速,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更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体融合程度仍明显不足。需要通过资源的融汇、类聚和重组,实现分布式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互联,并为公众提供统一的资源获取平台,才能更好地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因此,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仍须从根本发力,加强数据资源、技术资源和平台资源的融合。
数据资源融合是实现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的前提。具体来看,数据融合是基于现有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原始馆藏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电子化资源的整合。目的是解决数据分散分布、存储地点不同、存储格式不同、数据特征不同以及无法实现集中存取等问题。但资源库陈旧重叠且缺乏整理,信息数据发布滞后,难以实现资源的统一调用,是目前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的常见问题。尤其是在出版社、电子资源库、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情况下,公共数字文化供给服务极易受到限制。因此针对数据资源融合的问题,首先要从根本上解决资源分布分散化的问题。
技术资源融合是数据资源融合的保障,也是打造资源共享平台的关键。遵循“供给水平提升”和“以用户为中心”原则。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一方面解决供给能力问题,如通过文本分类与深度聚类、知识关系发现与链接、翻译优化与消歧等技术手段,解决语义层面的内容聚合和信息检索、智能推荐和多语言获取等问题。另一方面,从用户需求入手。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对数字文化资源的点击、点赞、转发、浏览时长、频次等信息进行深入的统计分析,从而精准把握群众需求特点,提高资源供给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比数字技术更进一步,是服务资源和平台资源的融合。现阶段,受限于传统文化资源的布局模式,大量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往往分布在不同的网站或平台中,缺乏统一标准与获取方式,用户操作难度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能够从“村村冒烟”服务方式到系统性更严密、技术兼容性更强、适用性更为广泛、运行更可靠的平台和服务框架转变,显然对于资源的有效组织和及时获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便需要切实改变传统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封闭生产、平台垄断、单向服务的惯性依赖,加强服务机构采集、反馈和评估等需求采集机制的融合,通过互开端口、互设界面、互开专区等方式,推动平台统一提供服务,形成文化云资源共享服务链,或是能够探索出完备的跨平台资源交互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