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的城镇化,意味着城市宜居性进一步增强,城市开发的范围和强度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这将为城市长期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新发展阶段提高城镇化的可持续性,需进一步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通过更加严格地执行环保标准,引导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更大力度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发展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不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促进人口和要素向优势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强的地区集聚,同时也要注意控制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密度。
富有韧性的城镇化,意味着城市发展的韧性不断增强,持续提升防范化解突发风险的能力。这将为城镇化创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新发展阶段提高城镇化的韧性,关键是让城市系统在各类突发风险出现时,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突发风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能力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城市功能,并通过自我完善更好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对此,要在“硬件”上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超前规划、统一布局、高标准建造、高效率使用;在“软件”上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丰富和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资源、工具、政策和能力储备,特别是加强政府各层级、各部门以及不同城市间的协同性;在“动态”上增强城市发展的适应性,使城市系统能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优化形态、结构和功能。
理清推进思路
我国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时期,推动新型城镇化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推动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是将城市群、都市圈作为新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的主攻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好破解城镇化面临的新矛盾新挑战,应把城市群、都市圈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点。要依托中心城市高端要素集聚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分工互补;要加强城市群内部的高效连接,构建具有同城效应的通勤圈,疏解中心城市人口集聚压力,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镇发展;要逐步缩小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在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方面的差距,积极探索在城市群内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完善决策协调和利益平衡机制,促进区域内各城镇在公共事务方面实现协同治理。
二是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作为新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方面,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区域,打破各类显性和隐性市场壁垒,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合作运营交通基础设施,促进产业体系跨地区有机衔接,实现创新资源有效整合和共享,增强协同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公共资源供给效率和均衡性。另一方面,依托中心城市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城市群、都市圈之间协同联动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加大对中西部中心城市的支持力度,提升其发展能力,实现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而带动周边城镇发展。
三是积极打造地区之间既有良性竞争又有横向协作的城镇化推进模式。在保持地方政府能动性的同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区域规划的硬约束,避免出现地方无序竞争和产业同构。与此同时,加强地方间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使地方合作的范围覆盖招商引资、环境保护、民生建设等多个领域,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提高合作的稳定性,通过改革考核机制来增强合作的内生动力。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施戍杰、刘小鸽、侯永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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