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本次旅游资源普查采取“统一指导、分省普查”的方式进行。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对各省(区、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制定《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各省(区、市)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科学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成果质量。
此外,《通知》强调,原则上,到2025年12月前,各省(区、市)完成本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在各地普查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统筹安排,梯次推进,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