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数字政府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路径
文章指出,打造数字政府是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路径,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政府更加有为”意义重大。
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要“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这是对“政府理念、机构、职能、流程再造的法治化进程”,也是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路径。通过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等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等手段将行政权力的行使借助技术手段纳入法治的框架之中,以解决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依靠经验决策、决策精准性不足、决策效率低等问题。其次,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是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目标。在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过程中既要贯彻法治化的公平、正义、秩序等价值规范,又要探索信息化所蕴含的思维、理论和技术创新,使数字运行法则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所要达到的“基于法律的治理”的高度趋同。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内循环为主、外循环赋能、双循环畅通的国内统一大市场,为中国经济实现长期的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建设数字廉洁政府
信息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资源,行政权力的信息拥有者很容易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进行信息寻租的信息垄断行为以获取高额利润,扰乱市场运行秩序。大力提升廉洁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通过数字化手段规范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和公职人员,在依法保护信息安全的同时,优先推进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数据有序向社会开放共享,使行政权力运行全程数据化、透明化。有助于从制度上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把权力关进“数据笼子”, 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预防信息不对称所引发腐败问题发生,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建设数字服务政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建设数字服务政府就是政府通过信息化治理创新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其核心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与建设数字服务政府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大力提升服务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增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为民制度,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同时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和特殊群体基本服务需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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