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1年9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实施。其中,“环境权利”独立成章,这是中国连续12年将“环境权利”纳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从减污降碳到推动绿色发展,从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到全方位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环境权利”的保护,已成为中国人权发展进步的一个显着特点。
远山湿地,廊桥白鹭,初夏的阳光洒在清澈的萍水河上,泛起粼粼波光。走进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江口村,一派水乡风景。萍水河横穿萍乡市中心城区,河道流经江口村3公里,以前村里的生活污水大多流入河中,长期是劣Ⅴ类水质。“那时,看着臭水河,压力不是一般的大。”江口村党支部书记杨文群感叹,“为了让村民能拥有宜居的环境,治污难度再大也要做!”
2018年起,江口村利用河道形似“鸬鹚嘴”的特点,建设“鸬鹚烟雨”生态景区,整合了各方面近10亿元资金进行萍水河流域综合治理。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推广种植本地“海绵植物”,推动生态环境监察、防汛水位监测、河堤安全巡查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常态化、日常化。河道变清了、村庄变美了,来的游客逐渐多了起来,村民收入也增加了。
看到来村里采风写生的艺术家们,村民陈云发也拿起画笔,跟着学起了油画:“我喜欢画我们村,我们就像生活在画里。”在田埂上、小河边、树林里,常能看到他创作或采风的身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
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4.8%;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增至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