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安全对于提升用户信心、保护数据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各方呼吁,各国应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平衡处理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各方重申,各国应致力于维护开放、公正、非歧视性的营商环境,推动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各国有责任和权利保护涉及本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
各方呼吁,在使用信息技术和维护数据安全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各国主权,同时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考虑到信息通信技术的独特性,未来可探索中国同中亚国家在该领域开展更多形式的合作。
各方承认联合国在该领域的主导地位,支持联合国大会于2019年12月27日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通信技术”的第74/247号决议设立的全面国际公约特设委员会。
各方欢迎政府、国际组织、信息技术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和公民个人等各主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在平等、相互尊重和互利原则基础上,齐心协力促进数据安全。
各方强调,应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对话与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为达到上述目的,在遵守国内法和国际法基础上,各方建议各国及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