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0日电/据人民日报报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等重大问题,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明确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明确了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新时代的使命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中央企业等国有企业要勇挑重担、敢打头阵,勇当原创技术的‘策源地’、现代产业链的‘链长’。”这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明确了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原则和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两个一以贯之” 深刻阐明了国有企业改革是有立场、有方向、有原则的,必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三个有利于”明确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标准,要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活力、发展壮大。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以创新性实践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