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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向各单位发文,提醒员警执勤称呼民众应注意称谓。(照片:鸽舍迷因脸书) |
中评社台北6月17日电/台中市有员警日前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将一位50岁妇人称呼为“阿嬷”,对方不满表示“我很时尚,怎么叫我阿嬷”。有民众在电台听到这段内容后,透过1999向警方投诉。对此,台中市警局近日向各分局发文下令,以后一律用“同学、小姐、女士、先生”4种称谓称呼民众,不能再用“阿公、阿嬷、欧巴桑、欧吉桑、大叔、阿姨”等,避免造成不良观感。
根据台中市政府警局公文显示,有民众透过1999向市警局投诉,听到某电台主持人说,台中有员警在处理车祸时,对一位50岁的妇人问,“阿嬷妳有没有怎样?”对方听了则回应,“我很时尚,怎么叫我阿嬷”。民众认为,警方将民众说老了,应该要有同理心,不管是否知道对方年纪,应用较年轻的称谓称呼民众。
公文指出,各外勤单位于勤前教育时,应提醒员警执行勤务要称呼民众应注意适当称谓,以免造成民众不良观感,以维护警察形象。
台媒报导,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证实,此函文确实为交大发文给各警分局,并称统一律定4种称呼,如果是年轻人、看似学生,不分男女,统一称呼“同学”,如果是年轻女性,统一称呼“小姐”,资深(年长)女性则是统一称呼“女士”,至于男性,除了年轻学生之外,都称呼“先生”。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事故处理组长施昌谷表示,提升服务品质的第一件事就是妥当称呼民众,援用企业界的“顾客分析管理”后,统一4种称谓,坊间常用的阿公、阿嬷、欧巴桑、欧吉桑、大叔、阿姨等等就不要使用,以免造成民众不良观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