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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5起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22-06-21 08:53:09


 

  4.南充市原道路运输管理局顺庆分局企业安全监督股副股长蒙子明在培训中借机旅游、在其他单位报销旅游费用等问题。2018年8月,蒙子明参加由某培训机构在呼和浩特举办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及行业标准”系列宣贯学习,承办机构以人数不足开班为由未开展任何培训,直接向参训人员推荐参观旅游方案。蒙子明未予以拒绝和向单位报告,选择到成吉思汗陵、大草原、沙漠等景点旅游。相关费用在有业务关联的某事务所报销。2022年1月,蒙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5.泸州市第二十八初级中学借暑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7月,该校组织39名教师到厦门进行暑期培训,期间到鼓浪屿、金门等景区旅游,费用由公款报销。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罗明春带头违纪、参加公款旅游,对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牵头负责此次培训的副校长华勇,参加公款旅游并对组织公款旅游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副校长陈守兵,参加公款旅游并对组织公款旅游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罗明春、华勇、陈守兵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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