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到甜头后,多家同行业企业纷纷效仿,其中就包括欧普康视。今年6月初,欧普康视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合肥康视眼科医院获得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公司称,此次注册完成,使得合肥康视眼科医院可以开始配制和销售低浓度阿托品用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以满足临床对该品种的需求。而稍早前,公司旗下的医院已完成互联网医院全部执业登记手续,获得互联网医院执业资质。在今年5月的一场投资者交流中,欧普康视方面曾称阿托品滴眼液的销售将学习其他企业的销售经验。这是否意味着,欧普康视也可以复制兴齐眼药的路径抢占阿托品滴眼液的市场?对此,欧普康视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阿托品滴眼液的销售尚未实质展开,但未来会按照正常计划推进。需求人群可以通过欧普康视的互联网医院平台通过在线诊疗等方式,由公司提供服务和配送获得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对方还强调,互联网医院并不是公司卖药的工具,不会降低诊疗行为的严格性。记者还注意到,除上述两家公司外,何氏眼科(SZ301103,股价32.65元,市值52亿元)也在今年5月回答投资者提问称,公司的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于去年10月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可在沈阳何氏及其互联网医院内凭执业医师的处方使用。换言之,多家布局阿托品滴眼液的眼药公司正在复制兴齐眼药的路径,用院内制剂+互联网医院的模式为市场“止渴”。这一模式虽提前“收割”了阿托品滴眼液的市场,但暗含违规风险。据《南方日报》此前报导:“院内制剂通常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要想在市场上流通,需获得国药准字文号。即便是其他医院要使用,也要向当地药监部门提交调剂申请。而以网络邮寄的方式售卖院内制剂,可能涉及法律问题。”北大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王凯在今年1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获批上市的药品是面向全国进行销售,甚至销售到海外都有可能,但所谓的院内制剂就是医院的药剂科承担了配药和销售的职能,那么我们只可以在医院内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