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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廖国栋。(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6日电/跨党派“立委”SOGO经营权涉贪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中国国民党“立委”廖国栋被诉向前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收贿,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他收贿长达5年多且与李配合密切,所收受贿款金额高达新台币620万元,且他犯罪后否认犯行,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8年6月,褫夺公权4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没收。
至于廖国栋的助理丁复华收贿180万元部分,法官考量他在侦审中自白,符合贪污治罪条例减刑要件,并有证人保护减刑要件,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1年10月,缓刑4年,向公库支付100万元,褫夺公权2年。
SOGO经营权涉贪案,台北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判处已脱离民进党的“立委”苏震清10年徒刑、蓝委廖国栋8年6月徒刑、陈超明7年8月徒刑、时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无党籍“立委”赵正宇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报导,检方起诉指控,李恒隆找曾任“国会”研究室助理、公关公司负责人郭克铭,由郭透过廖国栋的助理丁复华,2015年至2020年由廖在“立院”质询官员、提出法律修正案等,帮助李取回SOGO百货经营权,廖收贿790万、丁收贿18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