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中,司法权被认为位于党派政治之上,以追求公正无私为己任。最高法院更是常被称为社会的良心、“世俗中的圣地”。但实际上,最高法院远非华盛顿的一片净土,大法官们也并非单纯凭借个人法律良知作出判断。在1867年的“斯科特诉桑弗特案”中,最高法院不顾当时南北矛盾日益激化的政治现实,执意裁决黑人奴隶不属于美国公民,借宪法之名维护奴隶制,堵死了和平解决南方奴隶制的政治道路。因而“斯科特诉桑福特案”也成了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丑陋的一页。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大萧条时期,最高法院一度裁决政府加强经济干预的新政违宪。但时任总统罗斯福通过威胁大幅增加自由派大法官数量的方式,最终逼迫最高法院为新政开了绿灯。但此举也导致联邦政府权力的急遽扩张,使得“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面临失衡的危险。正是因为自由派与保守派大法官的数量对比,直接影响对重要案件的裁决结果甚至国家的未来走向,所以每当大法官的职位出现空缺时,民主党和共和党都要就新任大法官的人选问题展开一场恶斗。1796年,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在告别演讲中曾警告说,党争是“共和政府最危险的敌人”。可如今,当党争已经深度渗透进最高法院时,人们还如何能够相信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最高法院在堕胎权问题上的这一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操作,其实是其早已背弃宪法、沦为党争工具的一次集中体现。它戳穿了美国宪政的虚伪外衣,同时也将美国政客把政党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的丑陋面目再一次暴露在世人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