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浙江省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立足于浙江省“全国第二大粮食主销区”“全国第四大缺粮省份”现状,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系统施治初见成效。
高站位推进,强化组织领导。省纪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省、市、县三级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建立实施定期会商、请示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部门协同、各司其职,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省纪委监委强化对阶段性工作的督导督办,及时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开展约谈,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全方位起底,精准发现问题。督促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对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排查、逐一建档整改,共发现涉粮问题1535个,已完成整改1451个。同步推进专项巡视巡察,组织2个专项巡视组、79个专项巡察组,巡视巡察各级粮食主管监管部门99个、粮食企业109家、基层粮库(站、所)659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51件,推动立案79件。及时跟进全省73家审计机关开展的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对发现并移交的42件问题线索进行有效处置。
零容忍惩治,保持高压震慑。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办的226件涉粮腐败案件进行“回头看”,对上级交办的267条涉嫌“以陈顶新”问题线索重点核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查尽查。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处置涉粮问题线索696件,立案并查处393人,严肃查办省粮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某某、中储粮集团湖州直属库原总经理陈某、宁波市粮食局原副局长徐某某、温州市粮食局原副局长金某某、省粮储公司舟山库原主任林某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省共有31人主动投案,20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
坚持系统施治,促进长效治理。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省、市、县三级共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59次,对1.56万名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督促省粮食局完善国有粮库内部治理,推动市县粮食主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加强粮食产、储、供、销等环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快全省粮食购销领域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监管智能化、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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