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综合金融支撑。数字经济为促进金融机构发展综合金融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动能。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加快数字金融转型,打造线上线下、全流程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一方面,数字服务渠道突破了时空限制,使得金融机构能以较低成本开发多元线上产品,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满足企业信贷、支付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数字科技推动了风险控制的线上化、标准化、智能化,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全流程风险管控能力;借助数字化技术融入多元场景,金融机构能更加贴近和瞭解客户,“一站式”满足客户需求。
第三,坚持统筹协调构建协同组织架构。综合金融模式的构建需要一体化的组织架构和协同机制作为支撑。金融机构应宏观部署规划,促进内部部门间协同开展营销推广、客户服务、综合管理等工作,组建全能型人才队伍打造多元化服务,有效激励各层级渠道、客户、数据、系统等资源共享,共同开发客户资源,挖掘潜在需求,从而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促进宏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推进综合金融的监管完善与风险防范
文章指出,综合化经营意味着金融机构要在更大范围内参与资源配置,这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要求,既要强化金融改革顶层设计,又要提升金融防控风险水平。
首先,强化金融改革顶层设计。金融监管部门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支持金融机构在守住风险防线的前提下开展综合化经营,创新和丰富金融供给,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于金融集团开展综合化经营,一行两会对相应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指引,出台相关政策办法,明确综合经营的边界、填补监管空白。对于金融控股公司,人民银行在《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控股金融机构开展综合金融业务的实施细则,对于各类基础设施进行共享、业务交叉等作出明确规范。
其次,提升金融风险防控水平。监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国际经验和国内实际的基础上,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于防范化解风险、实现更高水平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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